(2017)陕0929执恢8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10
案件名称
刘英志与被执行人陈剑承揽合同纠纷执行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白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929执恢89号刘英志、陈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英志与被执行人陈剑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剑已于2017年6月28日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9000元的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