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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781民初61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12-20

案件名称

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卫辉分公司与牛广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卫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卫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卫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781民初616号本院2017年6月6日对原告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卫辉分公司诉被告牛广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豫0781民初616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2017)豫0781民初61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页增加第二行:法定代表人王洪祥,第三行:地址卫辉市铁西工农路,第四行:委托代理人王济祥,男,1955年5月25日生,住卫辉市道西街15号第一页第二行“1955”更正为“1972”,“道西街15号”更正为“卫滨南街311号”。审判长  杨成勇审判员  王尚顺陪审员  原 瑞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韩雪菲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