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81执保3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11
案件名称
朱永军与刘目秋、顾枚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81执保39号申请人朱永军,男,1983年1月8日出生,汉族。被申请人刘目秋,男,1956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被申请人顾枚芳,女,1960年8月5日出生,汉族。申请人朱永军与被申请人刘目秋、顾枚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0581民初1108号民事裁定书于2017年6月28日通过保全完毕方式执结。特此通知执 行 员 廖贻武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代理书记员 彭 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