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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81执保3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11

案件名称

朱永军与刘目秋、顾枚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81执保39号申请人朱永军,男,1983年1月8日出生,汉族。被申请人刘目秋,男,1956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被申请人顾枚芳,女,1960年8月5日出生,汉族。申请人朱永军与被申请人刘目秋、顾枚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0581民初1108号民事裁定书于2017年6月28日通过保全完毕方式执结。特此通知执 行 员  廖贻武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代理书记员  彭 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