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桂0512执10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27
案件名称
帅桂平申请杨兴建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桂0512执107号帅桂平:本院执行的帅桂平申请杨兴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钟 宏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杨礼庆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