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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桂0512执10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27

案件名称

帅桂平申请杨兴建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桂0512执107号帅桂平:本院执行的帅桂平申请杨兴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钟 宏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杨礼庆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