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582刑初172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被告人叶月娟、赖昌福、陈贤德、何芙蓉、赖振良开设赌场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晋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叶月娟,赖昌福,陈贤德,何芙蓉,赖振良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582刑初1724号公诉机关晋江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叶月娟,女,1968年4月19日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汉族,文盲,无业,家住晋江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月12日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6日被执行逮捕。辩护人王晓冬、吴清清,福建佳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赖昌福(又名“王人福”),男,1971年11月24日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家住晋江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月14日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6日被执行逮捕。被告人陈贤德(绰号“陈翘”),男,1974年9月28日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汉族,小学文化,经商,家住晋江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月14日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7日���执行逮捕。被告人何芙蓉,女,1971年8月8日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家住晋江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月11日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16日被执行逮捕。被告人赖振良(绰号“赖就”),男,1952年6月2日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家住晋江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12月27日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1月26日被执行逮捕。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晋检诉刑诉[2017]16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月娟、赖昌福、陈贤德、何芙蓉、赖振良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6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黄延延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叶月娟、赖昌福、陈贤德、何芙蓉、赖振良及辩护人王晓冬、吴清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5月起,被告人叶月娟、赖昌福、何芙蓉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在晋江市西园街道赖厝社区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同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人陈贤德、杨卫元(另案处理)先后入股该赌场,赌场利用扑克牌以“32张”的方式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参赌人员累计达20人以上。其中,被告人叶月娟、赖昌福与其他股东共同对赌场进行管理,被告人何芙蓉还从事联系场地等,被告人陈贤德在赌场维持秩序等,杨卫元在赌场坐庄、抓脚。2016年12月间,被告人赖振良将其位于晋江市西园街道赖厝东区92号的房屋租赁给赌场,从中获取租金。2016年12月26日,公安机关查获该赌场,现场抓获被告人赖振良及参赌人员李某、陈某(均已作行政处罚),现场缴获���资人民币8380元、赌具瓷碗1个。2017年1月11日,被告人叶月娟、何芙蓉到晋江市公安局西园派出所投案;2017年1月13日,被告人赖昌福、陈贤德到晋江市公安局西园派出所投案。上述事实,被告人叶月娟、赖昌福、陈贤德、何芙蓉、赖振良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同案人杨卫元的供述,证人赖某、李某、陈某的证言,辨认笔录、被辨认人员、地点照片及辨认说明,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财物入库清单,行政处罚材料,检查笔录,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现场照片,通话清单,身份户籍材料,人身安全检查记录,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微信聊天截图,公安机关的抓获破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月娟、赖昌福、陈贤德���何芙蓉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从中牟利;被告人赖振良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场所,从中牟利,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叶月娟、何芙蓉、赖昌福、陈贤德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赖振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叶月娟、何芙蓉、赖昌福、陈贤德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赖振良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是坦白,予以从轻处罚。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叶月娟是自首,有悔罪态度,是初犯、偶犯,请求予以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叶月娟社会危害性小,请求处以缓刑等意见无依据,亦不妥,不予采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叶月娟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月12日起至2017年10月11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二、被告人赖昌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月14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三、被告人何芙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月11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四、被告人陈贤德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月14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五、被告人赖振良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27日起至2017年7月26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六、现场扣押的赌资现金人民币8380元、赌具瓷碗一个(均未随案移送),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审判员 丁钊珑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吴陈斌速录员 许丽娟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