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03执恢字26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18
案件名称
陈金花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03执恢字260号陈金花:本院(2016)豫0303执6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253650元。本案执行已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