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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1281执56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01

案件名称

饶龙飞与湖北赤壁亿安居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赤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饶龙飞,湖北赤壁亿安居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1281执568号申请执行人:饶龙飞,男,1978年4月21日出生,住赤壁市新店镇。被执行人:湖北赤壁亿安居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8546XXXX。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饶龙飞与被执行人湖北赤壁亿安居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鄂1281执56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尹华平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谢 静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