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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112执209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中国XX信托有限公司、张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XX信托有限公司,张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0112执209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XX信托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张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XX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仲裁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存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熊波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孙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