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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苏0830执208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张正东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盱眙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盱眙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正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6)苏0830执2086号被执行人张正东。被执行人张正东盗窃罪一案,2016年06月30日移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已经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也没有义务承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本院作出的(2015)盱刑初字第00692号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唐晓燕审 判 员  沈代银代理审判员  王士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马 越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