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苏0830执208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张正东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盱眙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盱眙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正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6)苏0830执2086号被执行人张正东。被执行人张正东盗窃罪一案,2016年06月30日移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已经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也没有义务承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本院作出的(2015)盱刑初字第00692号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唐晓燕审 判 员 沈代银代理审判员 王士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马 越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