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行申46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8-04
案件名称
唐玉亮、唐兆汉民政行政管理(民政)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唐玉亮,唐兆汉,唐念华,唐新和,潍坊市坊子区水务局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鲁行申466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唐玉亮,男,1950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潍坊市坊子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潍坊市坊子区水务局,住所地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75号。法定代表人单连杰,局长。委托代理人陈娜娜,山东诚公(潍坊峡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原告唐兆汉,男,1938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潍坊市坊子区。原审原告唐念华,男,1950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潍坊市坊子区。原审原告唐新和,男,1955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潍坊市坊子区。再审申请人唐玉亮因诉被申请人潍坊市坊子区水务局、原审原告唐兆汉、唐念华、唐新和不履行水库移民登记法定职责一案,不服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7行终2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唐玉亮申请再审称,1960年因建设水库需要移民搬迁,唐家村属于移民搬迁村,当时唐家村隶属于侯家村,移民搬迁数据统计在侯家村名下。2006年国家出台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认定部门在进行移民村登记时将唐家村漏报登记。唐家村是库区移民安置村,也是因修水库失去土地的村,应当属于享受移民待遇的移民村,要求被申请人依据《山东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其法定职责。对唐家全体村民进行人口登记,享受国家出台的直补到人的优惠政策并赔偿申请人的损失。综上,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二)项的规定。请求:1、撤销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7行终28号行政判决;2、判决被申请人履行其法定职责及赔偿损失。潍坊市坊子区水务局答辩意见,1、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的再审理由不能成立,依法予以驳回其再审申请。2、申请人唐玉亮在本案中主体不适格。首先,申请人唐玉亮已经按照政策被认定为移民,并已享受2006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中规定的每人每年600元的政策优惠,其权益并未受到侵害,其要求赔偿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其次,申请人已经享受了移民待遇,其申请再审中要求落实整个唐家村民应该享受移民待遇,无任何依据。唐家村民并未委托申请人代表其进行原审诉讼,也未委托申请人代表其申请再审。因此,申请人在本案中不具有代表唐家村民申请再审的资格。请求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本院认为,《山东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核定登记方法步骤。整体搬迁安置村、分散安置村移民登记,由移民户、移民个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填写“移民登记申请表”,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驻村移民工作组核实。生产安置村移民核定登记,由村民委员会向驻村工作组提出申请,由工作组核实同意。驻村工作组核实后,由村民委员会将村级移民核查登记汇总表报乡(镇)人民政府,经乡(镇)移民工作队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实行村、乡(镇)两级公示制度。村民委员会将乡(镇)政府确认的结果在村内公示。乡(镇)汇总结果在其驻地和有关村分别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工作队(组)要在办公地点设立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24小时值班。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或取证渠道。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工作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经村、乡(镇)公示的移民名单及有关材料要统一存档,并在乡(镇)公示结束3日内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按水库为单元汇总,签章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5日内以水库为单元汇总,签章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市人民政府5日内以水库为单元汇总,签章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第十四条规定,“保障措施。在整合、明确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前,有关市、县(市、区)要成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明确职能,充实人员。……”。本案中,潍坊市坊子区水务局不是《暂行办法》规定的水库移民核定登记的职权机关,其依法不具有认定唐家村为整体搬迁安置村的法定职责。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无不当。综上,唐玉亮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唐玉亮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曲立力代理审判员 付吉昌代理审判员 苏明兴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徐 威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