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027执9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邓庆洲与钟纯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桂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桂东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27执95号申请人邓庆洲,男,湖南省桂东县人。被执行人钟纯芳,女,湖南省桂东县人。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邓庆洲与被执行人钟纯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湘1027民初190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邓庆洲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商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桂东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5日作出的(2017)湘1027民初190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