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512执2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26
案件名称
陈统生等申请陈统娟等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12执20号陈统生、唐道圆、陈统娟、张蓝、陈统寿、陈统珍、陈统燕:本院执行的陈统生等申请陈统娟等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刘春成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陈广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