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302民初136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12-14
案件名称
原告祁某诉王某民间借贷旧的呢一案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祁某,王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甘0302民初1361号原告:祁某,男,汉族。委托诉讼代理人:闫好霞,甘肃镍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某,男,汉族。原告祁某与被告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丁国文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吕晓蓉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