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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281执保6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8-19

案件名称

邛崃市司马酒厂与湖南千年湘西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洪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洪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81执保63号申请人邛崃市司马酒厂与被申请人湖南千年湘西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湘1281民初5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申请人湖南千年湘西酒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洪江市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xxxx平方米,国有证号为洪国用(xxxx)第xxx号]予以查封,在查封期间,不得进行转让、变卖、抵押或设立其他他项权利,查封期限为3年。经依法采取保全措施,保全结果如下:将被申请人湖南千年湘西酒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洪江市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xxxx平方米,国土证号为洪国用(xxxx)第x**号]予以查封,在查封期间,不得进行转让、变卖、抵押或设立其他他项权利,查封期限为3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案保全完毕。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