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23执4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武卫生与被执行人武贤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新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3执44号申请执行人:武卫生,男,汉族,住河南省新安县。被执行人:武贤峰,男,汉族,住河南省新安县。申请执行人武卫生于2017年1月4日申请执行武贤峰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按照(2015)新民初字第2700号民事判决书以及申请人的要求(其中包含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该案于2017年6月28日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大写)壹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特此通知审判长 介江平审判员 王百合审判员 吕红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蒋高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