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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23执4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武卫生与被执行人武贤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新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3执44号申请执行人:武卫生,男,汉族,住河南省新安县。被执行人:武贤峰,男,汉族,住河南省新安县。申请执行人武卫生于2017年1月4日申请执行武贤峰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按照(2015)新民初字第2700号民事判决书以及申请人的要求(其中包含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该案于2017年6月28日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大写)壹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特此通知审判长  介江平审判员  王百合审判员  吕红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蒋高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