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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82执6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10-09

案件名称

王冲与临湘市儒溪镇排贝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62号申请执行人王冲,男,汉族,1981年7月5日出生,临湘市人,务农,住临湘市。被执行人临湘市儒溪镇排贝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沈为纯,该村主任。本院在执行(2013)临民初字第863号申请执行人五冲与被执行人临湘市儒溪镇排贝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冲与被执行人临湘市儒溪镇排贝村村民委员会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已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7条、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