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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581执42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与张永安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梅河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81执423号张永安、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与张永安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43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张永安已自动履行完毕。至此,王振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581执423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