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581执42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与张永安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梅河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581执423号张永安、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梅河口市国土资源局与张永安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43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张永安已自动履行完毕。至此,王振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581执423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