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黔2635民初30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原告文茂凡诉与被告文金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麻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麻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文茂凡,文金伟
案由
用益物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贵州省麻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黔2635民初308号原告:文茂凡,男,1943年8月21日生,仫佬族,住贵州省麻江县,小学文化,农民。委托代理人:王家成,男,1967年1月11日生,住贵州省麻江县,系基东村民委员会推荐,一般代理。被告:文金伟,男,1964年2月1日生,仫佬族,住贵州省麻江县,小学文化,农民。原告文茂凡诉与被告文金伟土地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2日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文茂凡诉称:原告的父亲文玉均在1954年土改期间分得鸭蛋平一片山林四至为:东抵文(指的是被告家人)、南抵朱(指的是朱景萍)、西抵文(指的是文有华家)、北抵文(指的是文金勇的田)。至1981年土地承包时,麻江县革命委员会将此地承包给原告,承包证是麻江县林字第04622号,四至为:上抵朱姓山、下抵朱姓山、左抵文姓田、右抵文姓田,原告管理使用到1987年被告的父亲文茂先来侵占,经过麻江县宣威区公所1987年8月26日处理决定此山归原告管理使用,如果一方不服向上级上诉。被告的父亲文茂先即不上诉,而时时去侵占。1988年10月17日麻江县基东乡人民政府再次处理,按照1987年8月26日宣威区公所处理的基础,各自管理,原告管理原告的山林,被告父亲管理他自己的田。但是被告家不听从政府的处理,动不动就去乱砍原告山林的材木。至1998年第二轮土地延长承包时,麻江县宣威镇基东村民委员会又将此山继续承包给原告管理使用,证号为(1998)麻公证农字第NO:0001440号,四至为:上抵吴光才山顶,下抵文茂先田埂,左抵吴光才山顶,右抵李发美田后坎。再次明确此山的权属归原告管理使用。至2017年3月份,被告将被告靠于原告山林的田出租给李小桥(基东四组李时军长子),欲将原告的山林一并出租,并将原告山林的从毛树三大棵(约有一立方)和大小不等的从毛树、杉木树运回家中,且叫李小桥开挖机把原告的山林挖、推平,准备建设养殖场,待原告发现后,反应到村委会,村委会到现场处理,丈量挖去原告77个平方米。后经镇政府综治办通知被告及李小桥停工。故此诉请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返还砍伐的材料木折价10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辩称:原告所诉不是事实,1955年土地改革期间,政府就将“鸭蛋平”林地(争议地)分给被告父亲管理。1981年农村土地承包到户时,小组又将“鸭蛋平”林地承包给答辩人家进行管理,四至为:上低李姓田、下低金伟田、左抵茂银高坎、右抵河边朱姓高坎。“鸭蛋平”又称黄狗练窝,1998年土地延续承包时,村里再次将该争议地以“黄狗练窝”的地名继续承包给被告管理,四至为:上抵李姓田坎、下低沟坎、左抵本人田、右抵吴光才岩头上。且“鸭蛋平”林地是自己一直管理至今,自1981年以来,被告就在此开荒造田,如今已有30年之久,都是被告在管理使用,如果说被告真侵占原告的林地,原告早就向法院起诉了。原告与被告争议的“鸭蛋平”林地,双方都有1981年的自留山使用证和1998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虽然双方证上的四至不相符,但双方都认为是争议的林地,都属于林地使用权纠纷,不属于原告有承包证而被告无承包证后去侵占原告林地的行为,况且对于“鸭蛋平”林地被告已实际管理30多年,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与被告争议的土地,根据原告提供其的土地、山林承包登记表“鸭蛋平”山,四至为:上抵朱姓山、下抵朱姓山、左抵文姓田、右抵文姓田;1998年土地承包证“鸭蛋平”山,四至为:上抵吴光才山顶、下抵文茂先田更、左抵吴光才山顶、右抵李发美田后坎和被告提供其哥文金勇1981年自留山使用证,“鸭蛋平”山四至为:上低李姓田、下低金伟田、左抵茂银高坎、右抵河边朱姓高坎;被告文金伟1998年土地使用证“黄狗练窝”山四至为:上抵李姓田坎、下低沟坎、左抵本人田、右抵吴光才岩头上。经本院和村委干部现场勘验,双方的土地证均指认包含争议地。审理中原告也认可“黄狗练窝”地名与“鸭蛋平”是同一地点。故本案原、被告明显是土地权属存在争议,应当由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调整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才:驳回原告文茂凡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之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贾 登 龙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星林(代)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