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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781执97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10-09

案件名称

刘强、钟世鹏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瑞金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金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强,钟世鹏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赣0781执974号申请执行人刘强,男,1983年5月5日生,汉族,住瑞金市。被执行人钟世鹏,又名钟海水,男,1977年10月3日生,汉族,住赣州市章贡区。本院作出的(2017)赣0781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6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因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赣0781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钟野明审判员  曾小妹审判员  钟伟平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刘德模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