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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102执131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21

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袁建国、戴乐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湘0102执1316号本院审结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袁建国、戴乐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生效后,由于袁建国、戴乐未能自动履行,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于2017年5月15日向本院立案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已达到执行目的。申请人于2017年6月28日向本院申请结案。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雅军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蒋 利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