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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02执131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11-0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02执1318号王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本院执行的王某某申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 判 长  何国平审 判 员  彭靖仪代理审判员  李 勇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汤 映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