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35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01
案件名称
许春凤、天津市安居工程办公室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350号申请执行人:许春凤,女,1930年12月29日出生,住所地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天津市安居工程办公室,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号。申请执行人许春凤与被执行人天津市安居工程办公室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刑初3299号民事裁定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 松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邵玉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