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125执80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7-21
案件名称
白立功与高军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户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白立功,高军伟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陕0125执808号申请执行人白立功,男,1956年1月4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高军伟,又名高军佛,男,1982年9月28日生,汉族,农民。本院在执行白立功与高军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外出现下落不明,亦未发现可供执行之财产,致该案暂无法执行,白立功亦同意退出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闫鹍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李婷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