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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684执199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7-21

案件名称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994号崔广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关于崔广祝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8109.74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18109.74元,本院已于2017年6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崔广祝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365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