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24执54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李新来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化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湘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湘0624执541号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化县支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李新来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化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你已履行义务67609元,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胡美娜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刘雪然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