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703民初145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与刘思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钦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刘思宏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桂0703民初1457号原告: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住所地:钦州市永福西大街96号松江宁越花园8栋1层(101、102、103)号房。负责人:苏天鹏,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孔令显,该公司员工。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春梅,该公司员工。被告:刘思宏,男,1990年4月29日出生,汉族,住钦州市钦南区。原告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与被告刘思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孔令显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思宏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物业管理费2237.5元、电梯维护费928.5元、公摊水电费801.1元及违约金500元,合计4467.1元。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与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钦州市宁越花园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被告系该小区业主,自2015年4月1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欠缴所诉物业费用。刘思宏未作答辩。本院认为,广西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对包括被告刘思宏在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本案中,原告提供了物业服务,并按约定的标准收取物业费,而被告刘思宏经原告催交仍欠缴物业费,其行为属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诉请的物业管理费2237.5元、电梯维护费928.5元、公摊水电费801.1元,具有事实基础,本院予以支持。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从逾期交费之日起按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原告在庭审中将违约金3727.4元调整为500元,与法不悖,本院从其自愿。被告刘思宏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民事诉讼权利,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刘思宏支付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2015年4月1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2237.5元、电梯维护费928.5元、公摊水电费801.1元、违约金500元,共计4467.1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刘思宏负担。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于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 陈国庆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邓朝惠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