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黑1102执57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7-12

案件名称

曹秀芝与被执行人陈美娟、崔继华、陈富强、陈富胜、陈美芳继承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1102执572号申请人曹秀芝。被执行人陈美娟。被执行人崔继华。被执行人陈富强。被执行人陈富胜。被执行人陈美芳。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曹秀芝与被执行人陈美娟、崔继华、陈富强、陈富胜、陈美芳继承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曹秀芝申请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