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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684执62-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7-18

案件名称

于荫第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蓬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蓬莱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0684执62-2号本院在执行刘忠元、于丽英与蓬莱市海燕塑料有限公司、于荫第、于家昇、刘梅霞其他案由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于荫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将于荫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