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327执1748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滕胜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27执1748号之二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纪现华与被执行人李政、贾煜、田庆伟、滕胜强、彭见军、莒南县顺鑫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滕胜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生效。审判员 程凯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李辉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