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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甬象执民字第49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8-02-08

案件名称

宁波科捷铸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甬象执民字第494号黄琴爱与宁波科捷铸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象劳仲案字[2014]第814号仲裁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黄琴爱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5年1月2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科捷铸造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5)甬象执民字第494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