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72执89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8-09-27
案件名称
徐正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函
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海事法院委托执行回复函(2017)浙72执892号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关于徐正明与杨世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于2017年6月21日委托我院冻结被执行人杨世宝所有的在“浙临渔21242”船所占的60%股份。我院于2017年6月22日立案受理,于2017年6月23日作出(2017)浙72执892号执行裁定,冻结被执行人杨世宝所有的在“浙临渔21242”船所占的60%股份,并于6月27日向临海市渔船登记机关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贵院委托我院代为执行的事项已经完成,请贵院将有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特此函告!联系人: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金涛梅佳佳电话:0576-8855313118957667981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15楼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附:(2017)浙72执892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复印件各一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