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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执263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11-08

案件名称

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1执2639号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井元林: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井元林仲裁一案,执行依据: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6)穗仲案字第9120号裁决,本院于2017年6月12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4259040.45元。本案经执行,被执行人井元林与申请执行人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将执行款4259040.45元及执行费44990.40元汇至本院代管款账户,本院已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4259040.45元并将执行费44990.40元上缴国库,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本案执行事项已经执行到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经办法官及联系方式:执行局执行三庭冯匡华;电话:8321****;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5楼,邮编:510030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