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802执80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8-02
案件名称
杨凤鸣与被执行人官涛身体权 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承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0802执808号杨凤鸣、官涛: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凤鸣与被执行人官涛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给付申请执行人标的款5509.00元,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院印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