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426刑初19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11-15
案件名称
谢键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尤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尤溪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键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
全文
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426刑初192号公诉机关尤溪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谢键,曾用名谢龙键,男,1978年3月15日出生于福建省尤溪县,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福建省尤溪县。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4月21日被尤溪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5月23日被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6月14日被本院取保候审。现在家。尤溪县人民检察院以尤检诉刑诉(2017)1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键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6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因谢键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本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巧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谢键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3月27日17时许,被告人谢键在自家喝酒后,无证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从其家往西滨镇西洋村方向行驶,行至西滨派出所门口附近路段被查获。经检验其血样检材中乙醇浓度为117.6mg/100ml。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以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谢键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公诉机关认为谢健醉酒后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谢键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了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27日17时许,被告人谢键在尤溪县西滨镇过溪村下谢61号其家里喝了酒。之后,谢键无证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从其家往西滨镇西洋村方向行驶,行至西滨派出所门口附近路段时被尤溪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查获。当日18时10分,谢键在尤溪县西滨派出所办案区讯问室进行血样提取,该血样经福建晟蓝司法鉴定所检验:谢键的血样检材中乙醇浓度为117.6mg/100ml。另查明,2017年4月13日,被告人谢键因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被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上述事实,有经庭审查证属实的书证户籍证明、到案经过、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表、无证证明、关于谢键驾驶的无牌号二轮摩托车属性调查情况说明、血样提取委托书、当事人血样(尿样)提取登记表、提取血样照片、尤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省行政罚款收据等;证人郑某的证言;被告人谢键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福建晟蓝司法鉴定所闽晟蓝某所[2017]醇鉴字第26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谢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检验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17.6mg/100ml,属醉酒驾驶,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谢键提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谢键无证驾驶机动车,应从重处罚。谢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谢键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6月27日起至2017年8月26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韩 辉审 判 员 吴启燊人民陪审员 罗良趾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何素红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PAGE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