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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204执8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袁源与被执行人李红军婚姻法定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袁源,李红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0204执88号申请执行人袁源,女,汉族,1981年8月19日生,住大连市沙河口区。被执行人李红军,女,汉族,1971年4月9日生,住大连市沙河口区。申请执行人袁源与被执行人李红军婚姻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业经本院审理终结,并作出(2016)辽0204民初1433号民事判决书,且已发生法律效力。2017年1月10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恢复执行。依照《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审 判 长  刘 丽审 判 员  于晓波代理审判员  王之龙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高 峰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