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14执38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9-23
案件名称
陈翠倩与潘汉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7)粤0114执387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执 行 决 定 书 (2017)粤0114执38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翠倩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潘汉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潘汉生拒不履行(2016)粤0114民初4246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潘汉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