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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729执2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李顺利罚金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顺利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全文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729执27号被执行人李顺利,男,1979年8月30日出生,汉族,文盲,农民,住安徽省临泉县庙岔镇东炉行政村东炉41-1号。居民身份证号码342122197908302013。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李顺利犯盗窃罪罚金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李顺利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县姜寨镇营业所有存款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李顺利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县姜寨镇营业所(账号为603724010210274987)存款人民币550元。本裁定立即执行。执行员  高卫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李 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