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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24民初96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8-04

案件名称

王某与叶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栾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栾川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叶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324民初967号原告:王某,女,汉族,1985年8月20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县,现住濮阳。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建忠,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法律服务所,一般代理。被告:叶某,男,汉族,1974年5月2日出生,住栾川县。原告王某与被告叶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年11月,原被告通过手机网聊相识,后见面相互了解一段时间并同居生活,××××年××月××日在栾川县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因草率结婚,婚后二人无感情基础,被告常因家务琐事吵架生气,二人无子女,被告嫌弃原告有孩子,并对孩子打骂。由此二人矛盾激化,2015年9月份原被告分居至今。原被告的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辩称:不同意离婚,原告所说××××年网聊认识属实,但是原告说被告打骂孩子、感情不和草率结婚不属实。原告欺骗感情,结婚前没说过要房要车,结婚后要房要车,并要求到她娘家盖房子,被告家里还有父母,没有这能力。三年来被告在原告身上花去了5万余元,并付出了真感情,与原告有很深的感情基础,不同意草率离婚。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年11月,原被告通过手机网聊相识并同居生活,××××年××月××日在栾川县民政局补办结婚证,2015年9月份原被告分居至今。原告王某系再婚,二人婚后无子女。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前通过网聊相识并同居,属自由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原被告双方婚后因生活琐事,逐渐产生矛盾,由于双方年轻气盛,欠缺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的能力与技巧,不能采取适当方式妥善化解矛盾,导致夫妻感情失衡。双方需明白婚姻是一项由双方共同经营的事业,彼此应相互忠诚,相互信任、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若双方在日后的生活中常做换位思考、多宽容理解、互谅互让、互相关心,夫妻感情是可以改善的。被告叶某在法庭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对原告的女儿能够接纳,愿意与原告共同改善夫妻关系,故对原告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建议双方在日后的婚姻生活中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减少猜忌,重建美满幸福的家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王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延梅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孙成雷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上诉须知当事人如果对本判决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欲上诉,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应向本院立案庭提交如下材料:1、上诉状副本为被上诉人数另加六份。(若上诉案件中对一审部分当事人无意见,则这部分当事人一审是什么地位,上诉状就列什么地位。如一审原告XXX,但应将其计算在上诉人数范围内,并为其准备上诉状副本)2、加盖送达时间的一审判决书。3、上诉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上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若由律师办理上诉,还应提交律所公函、委托书及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若由其他公民办理上诉,还应提交推荐函、委托书;若由近亲属办理上诉,还应提交委托书、身份关系证明材料。二、上诉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到立案庭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领取上诉缴费通知单。上诉人持上诉缴费通知单于7日内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权利。附:上诉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兴华中路73号收件人: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联系电话:0379-6315****若未按上述程序办理上诉手续,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利后果。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