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27刑初1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7-25
案件名称
楚卫东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楚卫东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327刑初18号公诉机关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楚卫东,男,1969年7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农民,住宜阳县。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于1992年12月7日被宜阳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6月28日被宜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自2015年12月10日起至2017年12月9日止)。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16年10月26日被宜阳县公安局从河南省三门峡监狱解押回宜阳县看守所。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宜检诉刑诉(2016)2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楚卫东犯盗窃罪,于2017年1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2017年4月17日建议延期审理。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花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楚卫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4年2月1日晚,被告人楚卫东到宜阳县香鹿山镇寻村村民楚小亮家中,将楚小亮家卧室内的六床棉被、一套床上用品六件套、一条粗布单子、一对银手镯、一个玉手镯、一台台式组装电脑、一个价值1268元的金戒指、玩具车等物品盗走。2、2015年8月23日左右,被告人楚卫东到宜阳县香鹿山镇寻村村民房某家中,将房某家卧室内的一台价值2184元的台式组装电脑、一台价值240元的自吸水泵、一个价值140元的液化气瓶盗走。3、2015年11月27日左右,被告人楚卫东翻墙进入宜阳县三乡镇南村王某2(又名王志刚)家,将王某2上房西屋内价值1344元的1200斤小麦盗走。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出示了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受案登记表、受案回执、立案决定书、价格鉴定结论书、物证检验鉴定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方位图、现场平面示意图、现场照片、到案情况说明、户籍证明、前科证明、刑事判决书等相关证据。通过以上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楚卫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楚卫东的盗窃行为系漏罪,提请依法判处。被告人楚卫东辩称其没有参与起诉书指控的三起犯罪事实。经审理查明:1、2014年2月1日晚,被告人楚卫东到宜阳县香鹿山镇寻村村民楚小亮家中,将楚小亮家卧室内的六床棉被、一套床上用品六件套、一条粗布单子、一对银手镯、一个玉手镯、一台台式组装电脑、一个价值1268元的金戒指、玩具车等物品盗走。2、2015年8月23日左右,被告人楚卫东到宜阳县香鹿山镇寻村村民房某家中,将房某家卧室内的一台价值2184元的台式组装电脑、一台价值240元的自吸水泵、一个价值140元的液化气瓶盗走。3、2015年11月27日左右,被告人楚卫东翻墙进入宜阳县三乡镇南村王某2(又名王志刚)家,将王某2上房西屋内价值1344元的1200斤小麦盗走。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1、被告人楚卫东的供述:其没有在寻村境内实施过盗窃行为,也没有过未经允许进入他人家中的行为。2、被害人楚小亮的陈述:2014年2月1日下午,其和家人外出走亲戚,2月2日早上接到父亲的电话称家中被盗,到家查找发现,六床棉被、一套床上六件套、一个小被子、一条粗布单子、一对银手镯、三只玉手镯、一个金戒指、两串朝珠、三条腿的酒器、一套本草纲目的书、一张补助卡、一台台式电脑、一套音响、一辆儿童遥控玩具车、一个包(包内有其妻子身份证及户口本等物)失窃。2016年3月13日,其在楚冰冰家发现被盗的遥控车,询问楚冰冰的母亲得知遥控车是在楚卫东家找的,其家的遥控车两个前轮的内侧缠绕了一根铁丝。其和楚卫东是一个村的,关系一般,其和家人、朋友均没邀请过楚卫东到其家,玩具车已领回。3、被害人房某的陈述:2015年8月20日晚上,其回了楚洼老家,8月23日上午回到家中,发现家中被盗,清点后发现,一台台式电脑、一个水泵、一个充满气的液化气瓶被盗。其家和楚卫东家平时没有过交际。4、被害人周某(王某2妻子)的陈述:家中被盗是其婆婆(王某2的母亲)报的案。家中被盗的物品有12袋小麦,约1200斤,一盘未拆封电线价值1000多元,约500元的零钱及床单、儿童鞋等物品。其和丈夫均不认识楚卫东,其和丈夫一年多没在家,也不可能邀请楚卫东到其家中。5、证人孙某头的证言证明:2016年3月13日,楚小亮在其家中发现的儿童遥控汽车,是其带着孙子到楚卫东家玩的时候,楚卫东的妻子给的。6、证人王某1(王某2母亲)的证言证明:2015年11月27日下午发现儿子王某2家被盗,粮仓内约1200斤,价值1500余元的小麦失窃。7、受案登记表、受案回执、立案决定书证明:被害人楚小亮、房某、王某2的报案及公安机关的受理情况。8、现场勘查笔录、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方位图、现场平面示意图、现场照片证明:被害人楚小亮家被盗案案发后,2014年2月2日,公安机关勘查案发现场的情况及在案发现场提取烟蒂二枚的情况;被害人房某家被盗案案发后,2015年8月23日,公安机关勘查案发现场的情况及在案发现场提取烟蒂一枚的情况;被害人王某2家被盗案案发后,2015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勘查案发现场的情况及在案发现场提取烟蒂五枚的情况。9、法医物证检验鉴定报告证明:被害人楚小亮家提取的两枚烟蒂中,其中一枚为楚卫东所留;被害人房某家提取的一枚烟蒂为楚卫东所留;被害人王某2家提取的编号为152246—1号烟蒂为楚卫东所留。10、价格鉴定结论书证明:被盗的百泰金戒指、组装电脑、自吸水泵、液化气(旧罐、满气)及600公斤小麦鉴定价值分别为:1268元、2184元、240元、140元、1344元。11、到案情况说明证实: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通过公安网信息查询到楚卫东在三门峡监狱服刑,后于2016年10月26日在三门峡监狱将楚卫东解回羁押于宜阳县看守所。12、户籍证明、前科证明、刑事判决书证明:被告人楚卫东出生于1969年7月2日,犯罪时已达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于1992年12月7日被宜阳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6月28日被宜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自2015年12月10日起至2017年12月9日止)。本院认为:被告人楚卫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楚卫东与三名被害人均不熟悉,且三被害人均否定曾邀请过楚卫东到家中,案发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即勘查了现场,提取了现场遗留的烟蒂,而庭审中楚卫东对案发现场为何遗留有其的烟蒂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故楚卫东关于其没有对三被害人家实施盗窃行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信。被告人楚卫东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应当数罪并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楚卫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原判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楚卫东的刑期自2015年12月10日起至2018年6月9日止。未缴纳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楚卫东退赔被害人楚小亮人民币一千二百六十八元;退赔被害人房秀娥人民币二千五百六十四元;退赔被害人王平阳人民币一千三百四十四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结清)。三、剩余未追回的赃物继续追缴,依法返还被害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赵振江审 判 员 高克文人民陪审员 沈向玲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李绍策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