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82执恢104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张镇钢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82执恢1049号余增强:申请执行人张镇钢与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2)甬慈浒商初字第01380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镇钢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6月26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支付了8308.7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82执恢1049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承办人:黄浩军电话:6391****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