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683执恢7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8-04-19
案件名称
叶兴洪结案通知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683执恢731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绍嵊甘商初字第00216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6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叶兴洪与被执行人宋凯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17年6月23日履行1100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