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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83执恢7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8-04-19

案件名称

叶兴洪结案通知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683执恢731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绍嵊甘商初字第00216号民事判决书,于2017年6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叶兴洪与被执行人宋凯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17年6月23日履行1100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