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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05执643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其他行政非与审查与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美味珍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京0105执6439号申请人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大柳树甲100号。法定代表人牟燕东,局长。被执行人北京美味珍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703号。法定代表人林开中,董事长。本院在执行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美味珍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中,依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京0105行初36号对被执行人北京美味珍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经查询,现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北京美味珍科技有限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如发现被执行人北京美味珍科技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北京美味珍科技有限公司仍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杜玉勇审判员  刘金玲审判员  范 骏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王润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