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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81民初57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原告尚某某诉被告孙某、孙某某、杨某某同居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永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晋0881民初577号原告尚某某与被告孙某、孙某某、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16日立案后,于2017年6月27日作出(2017)晋0881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因本案系婚姻类诉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之规定,本案裁判文书不予公开。审 判 长  王 霞人民陪审员  丁永刚人民陪审员  王建杰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文 腾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