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729执21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宋看长罚金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宋看长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729执212号被执行人宋看长(曾用名老道),男,1954年7月25日生,汉族,小学毕业,农民。住新蔡县砖店镇大宋庄村王庄。居民身份证号码412828195407254813。本院在执行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宋看长犯抢劫罪罚金一案中,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宋看长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李 军审判员 闫保华审判员 赵 彧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李 搏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