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82执恢105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李凤兰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82执恢1051号余某:申请执行人李凤兰与你(公司)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2012)甬慈浒民初字第00309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李某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6月26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支付了15106.82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82执恢1051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承办人:黄浩军电话:6391****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