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802执恢18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7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梁凤珍与王月芳所有权确认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802执恢183号申请人梁凤珍,女,1963年4月24日出生汉族,现住焦作市解放区。被执行人王月芳,女,1960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解放区。本院作出(2016)豫0802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于2016年12月12日生效,因被执行人王月芳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梁凤珍于2017年1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本院执行,现已按照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将房产过户至申请人名下,并同意本案结案。故此,依据本院(2016)豫0802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梁凤珍与被执行人王月芳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以执结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审判长 苗滋滨审判员 宋海燕审判员 程志猛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冯佳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