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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103执49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王建军与西宁市城中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492号申请执行人:王建军。被执行人:西宁市城中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院执行的申请人王建军与被执行人西宁市城中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西宁市城中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动履行,履行金额7589.6元,申请人已认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南文红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祁宝贵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