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822执2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09-19
案件名称
张国际与王宝宝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博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博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博爱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豫0822执231号本院在执行张国际与王宝宝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王宝宝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宝宝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