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99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07-01
案件名称
陈某、王某1、王某2法定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998号申请执行人:陈某,女,1945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建宇,天津存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英昊,天津存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王某1,男,1973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被执行人:王某2,女,1969年9月13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本院在执行陈某与王某1、王某2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124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中,该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此页无正文)审判员 李海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 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