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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786执1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12-20

案件名称

马雪英与黄立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邑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雪英,黄立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昌邑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786执14号申请执行人马雪英。被执行人黄立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雪英与被执行人黄立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立成因刑事犯罪现在监狱羁押。本院未查找到被执行人黄立成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并认可被执行人现无能力履行。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延期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昌邑市人民法院(2016)鲁0786刑初239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不服本次裁定,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复议。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光波审判员  王增敏审判员  马志浩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宗颖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